時 間:九十一年十二月十日下午一時卅分
地 點:本分會會議室
出席人員:吳光興、湯達政、謝永發、練貴財、江燈才、賴錦垣、王興炎、何衡治
主 席:吳常務理事光興
記 錄:謝永發
一、 主席報告:
- 葉董事辦八場說明會,多數(七場)主張維持台探總處名稱,結果應予尊重。
- 郭董事長認為名稱並不重要,只為求名稱統一而已。
二、 討論及建議事項:
- 依84.5.30經濟部函辦理。
- 績效考核方式,應依各事業特性,另訂考核辦法。
- 印尼山加山礦區績效應併入台探績效。
- 礦源折耗,撥回台探專款專用。
- 台探總處提出未來規畫及各單位工作來源。
- 人員補充---落實退十補二。
- 建議總處轉報中油公司依84.5.30經濟部函辦理儘速與台灣石油工會溝通,以期探採事業部順利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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