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八次擴大業務會報紀錄
日期:92年11月11日編號:92039
壹、上級指導:郭董事長進財
貳、主 席:潘總經理文炎
參、出 席:如附件
肆、列 席:
伍、討論及決議事項
一、董事長指示:
(一)「各單位九十三年度目標訂定原則及基本精神」應視為本公司之〝建國
大綱〞及〝建國方略〞,各單位應全力貫徹執行。
(各副總、各單位)
(二)企業經營首要為願景,其次是策略,應每年檢討及創新;經營成就要能
分享,主管要有決斷力、熱誠,品德與操守則是基本的要求,希與主管
共同努力。
(各副總、各單位)
(三)九十一年所提二十五項專案,執行已屆滿一年,大部分項目均已執行及
實現,惟仍有下述事項須強化辦理:
1、提昇加油站服務品質雖已有顯著進步,仍應繼續貫徹執行,尤要加
強工讀生之服務,並持續做好廁所清潔。
2、加強加油站複合式經營,並儘量提供汽機車之洗車服務。
3、營業虧損之加油站應儘速改善。
4、強化加油站資訊管理系統,並以領先台塑為目標。
5、民營化前應做好全面資訊化之準備。
6、加強國際合作探採與代煉業務。
7、為求事權統一,各事業部主管之權責將依據績效、計畫及目標予以
授權。
8、建立目標體系,加強一對一檢討。
9、組織人力合理化,加強訓練,使同仁從工作中學習。
10、強化內部稽核,落實風險管理,降低總合災害指數。
11、針對「如何提昇本公司形象」作專案報告,將本公司過去努力善盡
社會責任,及對國家之貢獻,讓社會大眾知曉。(工關處)
12、未來廣告將以「用心環保、疼惜台灣」為主軸。
13、強化各事業部執行長為決策者,對轉投資業務之拓展應注意投資前
之評估及投資後之管理。
14、大陸市場之拓展應視為全球佈局之一部分,符合法令規定下應積極
開創、有效管理。
(四)九十二年董事會關注與期許之30項經營重點,提報明(93)年元月份董事
會。
(各副總、各單位)
二、個案裁示:
(一)為落實目標管理,提昇生產力,重申各單位應依「九十三年度目標訂定
原則及基本精神」妥慎擬訂目標並戮力達成。
(各副總、各單位)
(二)阿拉斯加將興建全世界最大天然氣管線,未來如價格合宜,不排除從該
地取得貨源,但其原油成份及運送對本公司設備而言,以目前價格不符
經濟效益,不宜購買;另北坡油品公司對訪客所作之簡報,不講生產,
而以如何做好環保為議題,可見該公司非常重視環保,值得本公司學習。
(謝副總、煉製事業部)
(三)審計部查核本公司採購作業,發現某些案子有疑似圍標案件,請採購處
發函各單位注意,若查出有圍標或貪瀆不法之事實者,將予嚴懲。
(朱副總、採購處、各單位)
(四)本公司加油站便利商店贈送之折價券應以各站普遍使用為原則,請油品
行銷事業部即予檢討改善。
(張副總、油品行銷事業部)
(五)雲林石化科技園區案各項作業應積極進行,需董事長、總經理出面協助
部分儘速提出。
(陳副總、雲林石化科技園區小組)
(六)各事業部不得將應列為費用項目之預算編列入九十四年度資本支出預算。
(邱副總、會計處、各事業部)
(七)企業永續發展為時勢所趨,本公司正在整合撰寫「企業永續經營政策」
報告,將納入人文部分,期經由本公司做起,進而使台灣成為富而有禮
的社會。
(朱副總、工安環保處)
(八)公司未來於簡介及年報製作內,均應加入工安環保政策,以提昇公司形
象。
(朱副總、林副總、工安環保處、工業關係處)
(九)日後擴大業務會報,可邀請學者專家作專題演講,以吸取新知。
(林副總、行政處)
(十)各單位發生工安環保事件,如確實對外造成污染,本公司自應負責,否
則應堅持立場不予賠償,並不得推諉公司決定。
(朱副總、工安環保處、各單位)
(十一)機能性食品之研發及行銷,應積極拓展通路,提出專案報告,並以超
越台鹽為目標。
(孔副總、煉製研究所、總經理室)
(十二)人才培養要積極,其成果將作為主管評鑑之重要指標;另各級主管升
遷,均提報適格人選至少三名供圈選。
(林副總、人事處)
(十三)探研所績效衡量論文發表成績,應以實際發表篇數代替現行分數積分。
(孔副總、探研所)
(十四)能源會擬修訂石油管理法第十七條增列但書,將影響漁船加油站之經
營,應去函分析說明。
(張副總、油品行銷事業部)
(十五)請就歷年來煉製結構做法、困難、因應及以後的做法等提出檢討報告。
(謝副總、煉製事業部)
伍、陳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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