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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11-25

2003.10.21晨間業務會報紀錄

晨間業務會報紀錄
日期:92年10月21日
編號:92036
壹、上級指導:郭董事長進財
貳、主  席:潘總經理文炎
參、出  席:邱副總吉雄 張副總鴻江 謝副總榮輝(余信雄代)
陳副總寶郎(莊博雄代) 朱副總少華 孔副總祥雲
李執行長正明 曹執行長明 林顧問又新
肆、列  席:彭處長賢良 宋主任哲雄 林督導自作 宛主任浩森
王處長素珠
簡 報1.吳廠長文騰
簡 報2.王執行長國定
簡 報3.劉振鵬
記 錄:饒亞孟
伍、討論及決議事項


一、個案裁示
1.常務董事會與董事會職權分際及股東會職權由董事會執行之相關程序
應予報部澄清。
(邱副總、董秘室、法務室)

2.有關人事異動案其董事會與經理部門之權責,請人事處與法務室予以
釐清。
(邱副總、董秘室、人事處、法務室)

3.工關處應對提報董事會之睦鄰案件事先商妥後提會。
(邱副總、工關處)

4.為提昇董事會議事效率,日後各董事對董事會議事程序或對法令解釋
有疑義時,請董秘室安排於會前與法務室商談解決,必要時可請律師
澄清再予提會。
(邱副總、董秘室、法務室)

5.面對台塑強勢競爭,本公司應即全面展開下列因應計畫,油品行銷事
業部並應成立專案小組因應。
(1)高速公路十七站標租案未得標,應即檢討並選出特定站擬訂相等之
發油量目標及因應對策以挽回此部分之失勢,並於一對一經營評價
會議時提出報告。
(2)廁所清潔與服務應繼續做好,並加強工讀生之管理,對服務不佳者
在不違背法令下,應予嚴格處置。
(3)油品市占率應維持71.5%。
(4)應與台塑加盟站積極洽談,使其了解加入本公司之優勢。
(5)台塑成本應即予精算後提出。
(6)研擬以服務及顧客導向計算如何降低煉製成本。
(張副總、謝副總、油品行銷事業部、煉製事業部)

6.為免發生類似理律之重大財務弊案,本公司應加強內控系統機制,尤
其OPIC之財務制度亦應儘速檢討,並按標準作業程序辦理。
(邱副總、檢核室、會計處、財務處)

7.本公司與東鼎協商合作觀塘接收站一案因雙方仍無具體結論,基於時
效考量終止協商;另儘速去函台中港務局具體表達本公司於台中港建
站之目標。
(邱副總、孔副總、轉資處、企研處、總工室、興工處、天然氣事業部)

8.資訊管理為公司重要之一環,應儘速辦理,以為公民營企業之標竿。
(邱副總、資訊處、會計處)

9.各事業部應儘速擬訂明年度計畫,包含變革、創新及提升競爭力之具
體陳述,初步計畫內容於十一月一對一經營評價會議時提出報告,十
二月召開明年度目標發表會。
(謝副總、張副總、陳副總、總經理室、企研處、各事業部)

10.第三季績優責任中心表揚將移師高雄舉辦,有關規劃情形請煉製事業
部於下週二執行委員會提出報告。
(邱副總、經設會、人事處)

11.台電林口廠發電用燃料油此次台塑得標,油品行銷事業部應提出有數
據之補救措施。
(張副總、油品行銷事業部)

12.本公司加油站之促銷方案贈送油票、礦泉水...等應可由顧客選擇;
洗臉台應擦拭乾淨並供應衛生紙(投幣式應取消)。
(張副總、油品行銷事業部)

13.針對外界要求本公司降低乙烯價格,石化事業部應以市場價格為基礎
說明其合理性,並預為準備答詢資料。
(石化事業部)

14.鐵砧山儲氣窖之功能、儲量、管路及供應等情形,請儘速提出報告。
(探採事業部、天然氣事業部)

15.有關天然氣船之建造案採獨資或合資方式之評估結果,請於十月份執
行委員會報告。
(朱副總、總工室、海運事業部籌備處、天然氣事業部)

二、簡報
1.煉製事業部高雄煉油廠〝P-37現況與整治計畫〞–吳廠長文騰
裁決:(1)油槽發現裂漏,即應騰空檢修,以免日後難以整治,希記取本
事故經驗,確實檢討改善。
(2)全廠污染整治作業應加強進行。
(3)污染之控制或整治計畫應有完整之規劃及明定作業時程目標。
(4)應依不同狀況建立各種整治方法以為因應,以避免重蹈322.5K
污染情形之再發生,生物復育方式可委託煉研所執行。
(5)公司應集中環保專業人力,沒必要各單位配置分散人力,累積
技術經驗及時支援各地發生之環保事件。
(謝副總、陳副總、總經理室、安環處、煉製事業部、高廠、煉製研究所)

2.電信事業部〝PHS(Personal Handset System)經營計畫案〞–王執行長國定
裁決:(1)本案在不得有財務風險及符合兩岸投資相關規定下同意試辦,
並請邱副總督導。
(2)本公司應強化核心事業能力,非核心專長之組織應予變革。
(邱副總、人事處、財務處、電信事業部)

3.離島小組〝雲林設立分公司〞–劉振鵬
裁決:(1)同意設立〝雲林分公司〞提報董事會。
(2)對地方之回饋計畫請於十二月提出。
(3)企研處委託專業顧問公司研究之離島工業區可行性評估,應儘
速辦理,該期中報告請於明年二月前提出。
(4)本案辦理進度請每週至晨報報告。
(陳副總、孔副總、離島小組、企研處、人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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