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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8-30

中油人要坦蕩

中油人要坦蕩,說清楚、講明白

「中油的人事案必須由總公司決定,不是一、二個人就可以敲定的。」這是報載中油主管對曾燦燈立委指控的回應。對於8月28日,台聯立委曾燦燈指控中油高層120萬賣官一案,我們寧願相信當事人是無辜的。只是當事人中,林正雄副總的一些不尋常經歷,我希望中油總公司能夠說清楚、講明白,澄清所有納稅人和中油人的迷惑。
  1. 林正雄跟隨陳國勇總經理朝夕相處,之後便升任工關處長、煉研所所長、人事副總經理。
  2. 林正雄在人事副總任內,對人事規劃上未有寸土尺功,在爭議中居然還能兼任天然氣事業部執行長。
  3. 林正雄在天然氣事業部執行長任內,未聞有所建樹,只見其因促成天然氣漲價15%,論功行賞又蒙拔擢為中油公司董事。
  4. 林正雄先後經中油公司董事會通過任命,出任轉投資的中殼公司董事、國光電力公司董事。
在林正雄要通過兼任天然氣事業部執行長任命時,本分會原擬至董事會抗議,經當時董事會代理主席出面緩頰,並謂:「你們覺得他人事做不好,領那麼多錢,總要給他找點事情做嘛!」

之後由林正雄道歉,並在協調會中承諾和探採事業部充分合作,本分會始未在該次董事會中杯葛其兼任執行長任命。

對於曾燦燈委員提及副執行長人事案,我們希望賣官之說不是事實,但是對於探採事業部執行長佈達後,也依規定提名三人,送交總公司作決定,歷經三個月,副執行長人選依然懸而未決,總公司是不是應該交代一下。

我們再次重申,我們願意相信中油主管是清白的,只是人事任命案,到了探採事業部,一個副執行長的任命,三個月下不來,難免啟人疑竇。到林正雄身上歷經副總、執行長、董事,董事一帆風順,我們為了公司好,只能說林正雄他優秀嘛!但是看看他的表現,總公司要說服社會大眾恐怕就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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